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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财办发〔201716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县(市)地方税务局,椒江、黄岩、路桥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处(室、局、单位)

现将《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7315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贯彻落实《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的通知》(台政办发电〔2017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现制定台州市财政(地税)局“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

“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省政府、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举措,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要坚决按照各级政府部门的要求,围绕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思维和大数据等先进技术,着力开展“四减”梳理工作,全面优化行政流程推进网上审批,提高现场即办比率,提高网上申报比率,提高快递送达比率,让办事群众进一家门,一次性办成事,不断增强办事体验感和改革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1.成立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地税局“最多跑一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牵头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间:3月初)

2.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做好项目确认

以办事需求为导向,在市局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调查摸底,深入了解办事群众的办事需求,确认哪些事项在流程设置上已实现上门次数不多于一次,哪些事项还有提升空间,哪些事项当前确需上门两次以上,充分论证分析尚未实现目标事项的原因及改进措施。

(牵头处室:会计处、征管处、税政处)(完成时间:3月底)

3.开展“四减”梳理工作

1)减少办事事项违法设定、重复设定、设定不合理的事项一律取消。

2)减少办事材料。凡无省级以上依据明确实规定的,同一部门系统出具的、在一定期限内重复提交的、电子证照库和信息系统能够自行查明的,原则上一律不得要求提供。

3)减少办事环节。部门内部需要多少处室共同办理的,一律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内部并联办理,不得要求申请人送交;对于需要跨市县(市、区)不同层次审批的,一律实行内部流转,由下级行政机关将材料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需要补正修改的,一律由受理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进行上门服务告知,不得要求申请人到内部处室办理。可以通过部门间征询意见完成的,实行内部征询完成。

4)减少办事时间。要求承诺件的办理时间比现行时间整理缩短20%以上,把更多的承诺件转为即办件。

(牵头处室:会计处、征管处、纳服处、税政处、规费局)(完成时间:5月底)

4.全面提高网上申报、审批比率,完善和拓展快递送达事项

为适应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梳理无法网上申报、预审事项清单,清单以外事项大力推进网上申报、预审及审批,开拓移动客户端(APP)申报、预审方式,让群众能够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即可完成申报。深化拓展“快递送达”服务。

(牵头处室:会计处、征管处、纳服处、直属分局)(完成时间:7月底)

5.房产交易一体化工作

配合市府办、审改办要求,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加强与房改局、不动产交易中心等部门业务合作,推行房产交易一体化受理、精准接件模式,打破系统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和房产交易一体化。

(牵头处室:税政处、数字中心)(完成时间:全年)

6.开通网上支付,实现全流程闭环全面开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涉费网上支付、手机支付功能,实现全流程闭环的目标,让群众能够足不出户、动动手指即可完成缴费。

(牵头处室:综合处)(完成时间:全年)

7.保障“最多跑一次”资金

要确保“最多跑一次”改革资金,以逐步扩面的形式明确网络建设、快递送达费用。

(牵头处室:预算局)(完成时间:全年)

三、工作目标

1.全市地税系统继续保持“零审批”。自审批制度改革以后,全市地税系统已经全面取消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没有保留任何具体审批项目。

2.95%以上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除注销登记、清税证明等个别事项外,将全面实现涉税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

3.80%以上事项可以“零上门”。80%涉财涉税事项可以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出件,推进企业和群众办税“零上门”。

4.服务再提速20%以上。在85%涉财涉税事项实现即时办结基础上,对限时办结事项再提速20%以上。

四、工作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财税部门要一把手负总责,部署落实“最多跑一次”的具体工作,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具体措施,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此项工作抓早、抓实、抓到位。市局各处(室、局、单位)制定分线“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时,须报经市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

2.确保落实清单。目前各地公布“最多跑一次”口径和清单项目不尽一致,对此,要严格按本地已公布的第一批清单内容执行到位,确保已公布项目办税“最多跑一次”真正落地。

3.规范项目清单。市局根据市政府和省局要求梳理了《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地税局“最多跑一次”指导清单》(见附件),各地按当地要求公布后续清单时,必须参照市局清单确保统一口径。

4.开展专题培训。近期要组织召集一次对财政地税各办事窗口人员的培训,确保每位一线窗口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最多跑一次”的政策精神,熟练操作涉财办税系统相关业务,要求对“最多跑一次”事项学得透、讲得清、办得到。确有特殊情况的,要马上采取措施办到。需要向上级部门反映的,要及时反映解决。

5.关注社会舆情。各级财税部门应分项梳理落实“最多跑一次”可能出现的情况,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动态,严格执行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和报告制度。要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认真处理纳税人诉求,杜绝负面舆情在我市财税系统发生。

其他未尽事项由市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析。各地各单位在贯彻执行中遇有问题,及时向市局报告。

 

附件1_2017061311233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