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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台州市财政工作年鉴
生成时间:2014-02-05 16:00:41

概况2013年,台州市实现生产总值3153.34亿元,比上年增长7.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3.30亿元增长0.6%;第二产业增加值1515.55亿元,增长8.1%;第三产业增加值1424.49亿元,增长8.7%;三次产业比调整为6.848.045.2。全市人均生产总值为53222,增长7.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49.27亿元,增长12.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507.87亿元,亿元,增长21.4%。进出口总额218.78亿美元,增长6.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038,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26元,增长10.7%全市财政总收入448.47亿元,增长9.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47.7亿元,增长12.4%。全市财政支出329.0亿元,增长14.3%;市本级支出116.87亿元,增长9.6%。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

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加强组织收入管理。关注实体经济增长实际状况,提高财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分析“营改增”试点及进展对地方财力的影响,落实地方过渡性扶持政策;通过把握分析“新国五条”“八项规定”等相关政策措施、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削减非税收入项目等政策实施后对收入的影响,做好应对措施,保持月度间财政稳定运行。科学制定组织收入预案,不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二是拓宽征收管理思路。加强税收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挖掘财源。积极支持企业创业创新,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支持循环经济、特色工业设计基地建设。重点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中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结算、民营企业的股权交易、村级集体资产租赁等各个环节的征税管理,把散落的可收税源转化为现实税源,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55.2%,提高1.3个百分点。首次高出全省平均水平(全省为55.0%)。三是加大帮扶企业力度。积极开展“进村入企”工作。全局共走访台商回归企业191家,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企业在融资、原材料和人工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下采取的应对措施,宣传有关财政政策,鼓励企业提振信心、持续发展。

助力经济转型发展一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10.4亿元,重点用于公益性在建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为企业减负22.6亿元;减征困难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6.0亿元;155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3.7亿元;3525家企业享受地方税收优惠3.1亿元;各类企业享受水利建设基金优惠4700万元。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支持带动产业升级的工业性项目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城市综合体建设,全市共争取中央政府公共投资基建资金6.3亿元,国开行贷款11.2亿元。安排制造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3.5亿元,推动产业升级,推进工业强市建设,打造台州经济升级版。出台《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排支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12.9亿元;支持集装箱弃陆走水奖补政策试点,提升港口服务能力。二是加大科技投入。建设浙江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安排财政资金38.4亿元,用于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其中安排科技专项资金5.4亿元,现代服务业资金1.6亿元,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0.8亿元,外经贸促进资金1.0亿元;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台州现代物流园区建设、旅游资源项目开发和景区建设,推动市级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出台《台州市本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扶持引导企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军,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大对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污染治理等环保方面的支持力度,促进 “绿色药都”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全市安排生态环保资金22.3亿元,其中水环境整治11.0亿元,医化基地整治3.6亿元。

保障重点支出一是支持强农惠农富农。全市三农支出153.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3%不断完善制度,修订《水环境整治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台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暨“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严格实行涉农项目申报制度,建立涉农项目绩效评价制度。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财政补助项目401个,补助资金2.1亿元,增长22.0%二是加快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加大对就学就业等民生领域的投入,促进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投入77.6亿元。参与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民办学前教育上等级上水平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财政政策的制定,每年安排800万元作为学前教育专项奖补资金。积极落实相关免学费及助学金的补助政策。继续推进高校债务化解工作,落实贴息经费文化体育与传媒投入5.4亿元。三是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医疗卫生支出23.7亿元,增长23.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取得成效,偿还各项债务0.6亿元。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到500元以上,财政补助人均29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达到人均30元以上。四是持续办好惠民实事。配合有关部门出台多项民生保障方面政策,推动台州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投入8.9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扎实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社保基金整体名义收益率达到4.4%;加大对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补助和就业援助;积极推进全市55个乡镇开展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落实油价补贴22.4亿元;积极推进交通治堵,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市区公交一体化;积极推动城市居住环境整治,多城同创投入2.7亿元,三改一拆投入3.8亿元;支持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事业,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保证公检法司资金,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深化财政综合改革一是继续推进财政各项改革。深化“营改增”试点,营造有利于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的财税环境;建立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打造透明预算,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明确预决算公开的计划方案;开展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试点;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机制;扩大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实施非税收入信息化系统,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控制基本建设支出,完成评审项目4297个,审核额度276.7亿元,核减15.7亿元;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市政府采购预算42.5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7.5亿元,节约率达11.9%二是进一步盘活财政资金。联合市人民银行、监察局和审计局出台《台州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单位的资金管理,预防资金积淀。在预算编制环节,编实编细预算,予以逐步消化结余,通过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和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三是切实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以绩效目标管理为龙头,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以绩效评价为核心,进一步扩大预算部门单位绩效自我评价的范围,夯实评价基础。全面推进单位自评工作,单位自评项目1018个,涉及资金50.7亿元。其中市级单位自评项目34个,涉及资金共3.2亿元。强化财政评价,对新农村建设资金、支农资金、制造业转型升级等14个项目实施评价,涉及资金19.2亿元。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着力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抓好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学习、培训,引导干部在工作中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凝心聚力,克难攻坚,以实际行动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狠抓财税文化和“三基”建设,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建立基层服务制度,联系好基层和群众。二是提速增效优化服务。根据市委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先行一步的要求,即知即改,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以“实干论英雄”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办事效率。112项涉税管理事项,有85项缩短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85%,其中当场办理的达到95项,当场办理率达到84%126项涉税审批事项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项,非行政许可取消了107项。三是开展财税文化建设。努力创建学习、服务、管理、发展、廉政、形象等“六大品牌” 建设,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团、工、妇12个兴趣小组的凝聚作用,共建多彩活动平台。开展财税文化“一县一品牌”创建活动,丰富和完善财税核心理念,提高系统干部对财税集体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增强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容逐项分解,与各处(室、局、单位)和县(市、区)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上下联动、各单位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中,明确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活动,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与财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例会制度。年初召开党组专题工作会议和全市财税系统纪检监察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五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开展“进村入企”工作,深入农村、企业,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着力解决一批企业、基层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工作取得明显实效,被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评为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连续9年被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部门决算连续8年被省财政厅评为一等奖。会计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国家级媒体《中国会计报》整版介绍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