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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以绩效评价为核心,客观反映财政资金效益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6-19 10:11:43  点击:

一是绩效自评信息化操作,评价全过程提质增速。为切实提高绩效自评工作信息化水平,2018年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过财政一体化系统上报。由市财政局通过系统平台下发自评项目任务,再由各预算单位具体负责填报。除了考虑专项资金(包括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和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特殊性,其绩效自评通过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相关表格申报外,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全部按照简易表格填报。

二是聚焦专项资金,开展11项财政重点评价。专项资金规模在公共财政总体格局中占到相当大的比重。今年确定的11项财政重点评价中,6个是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超三成是专项资金,涉及市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市级人才发展专项、社会养老服务专项等4个项目,另有市级规划经费作为重大项目开展。

三是把好绩效评价质量关,促进裂变。这些年来,我局坚守质量优先的理念,以高标准要求。建立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目前,在以财政部指标的基础上,我局基本形成了能针对不同性质实用的指标体系,具体为“三E”(即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使用于重点支出、政策评价)、要素式指标体系和过程式指标体系,几年的实践运行也基本上印证了这种指标模式的适用性。强化评价的调研。我局高度重视评价调研工作,认真做好评价事实的收集和汇理,保证材料事实的感性度,从而使评价指标的设计更为科学,且切近实际,同时也使得评价更具说服力,彰显评价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评价报告质量的考评。出台《台州市预算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考评暂行办法》,坚持质量优先,持之以恒抓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考评,通过考评促进质量提升的努力与成效也赢得了省财政厅的高度肯定。2018年,我市组织专家评审组对2017年度全市46份绩效评价报告进行了筛选性质量考评。经考评统计,在46份报告中,优秀报告4份,占比8.70%,良好报告28份,占比60.87%,良好级次以上(含良好)报告同比增长了12.75个百分点,没有出现不合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