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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筑实现代财政之基——访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宇宁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21 15:15:32  点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继新预算法后,绩效管理又被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凸显了绩效管理在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宇宁表示,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秉承改革创新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路径和方法,打造绩效预算制度的浙江样板。

  第一,集中财力办大事。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首先要集中财力办大事,这是重要的理财原则,也是由财政的职能和性质决定的。以往财政支出容易陷入两个误区:一是财政支出撒胡椒面,财政政策碎片化。这种面面俱到处处乏力的支出方式是造成财政低绩效的重要原因。二是财政支出缺乏边界意识,政府、市场、社会职责不清,模糊了公共财政的边界,干扰了市场机制的运行。为此,浙江提出了两个一般不的要求,强调公共财政理念,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省级专项转移支付从235个整合为52个,2018年将对三年到期的专项资金全面实施绩效评价,该退出的要坚决退出。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优势,把有限的资金集中起来,重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十方面民生实事等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集中财力办大事。

  第二,积极探索部门整体绩效预算管理。浙江从2003年就开始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2010年起对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由于项目之间存在支出重复逻辑割裂等情况,仅对项目实施绩效管理,还不足以准确地反映部门财政支出的整体绩效。为此,从2014年起,选择部分省级部门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作了有益探索。今年,将积极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管理改革试点,进一步调动主管部门作为预算责任主体的积极性,促进行政绩效与资金绩效相统一,在全国引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改革实践。

  第三,着力提升市县财政管理绩效。浙江实施省管县财政体制,在激发基层活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区域均衡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存在少数市县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意识淡化、绩效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徐宇宁表示,下一步,要在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市县财政绩效管理的考核与指导,推进全省全过程、全融合、全覆盖的绩效一盘棋管理。建立与市县政府整体绩效挂钩的财政激励机制,督促市县在统筹、盘活财政资金、深化专项资金改革、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上下功夫,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市县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促进财政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