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纠错机制”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的要求,鼓励探索、宽容失误,让敢担当、敢创新的干部没顾虑、有舞台。黄岩财政局采购监管科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和部署,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和“提高效率机制”两方面着手,坚持从政策上推动、效率上提高,形成想改革、敢改革、善改革的良好风气,用容错纠错机制为改革护航,创新性使用政采云平台将采购监管提效工作进行到底。
一、政策要讲、专业要精,敢于先行先试。采监科全体干部职工要将容错纠错机制融会贯通于政府采购监管的实际工作中,要成为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生力军。在采购监管各项政策学习上,要提倡专业学习的主动性,将工作中存在的“风险意识”和畏手畏脚的“消极心态”转化为吃透政策、精于专业后的改革主动性,消除改革道路上的“中梗阻”。浙江省和台州市两级政府在2018年的文件中均规定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项目,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全省公开招标项目具体数额标准为:货物、服务类项目:省市县三级均为100万元。”(《浙江省2018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浙政办发[2017]120号)、《台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台政办发[2018]3号),我区将积极遵照省、市的政策文件和采购目录政策调整执行。
二、找准定位、规范程序,以政采云平台提高效率机制。要求明确容错界限,全方位、多角度地宣讲党的纪律规矩、廉政党规、方针政策,让科室干部职工知晓哪些是高压红线碰不得、哪些是能够先行先试可容错、哪些是无意过失可纠正的行为。具体到采购监管科的实际工作中,提高效率机制目前正在开展以下工作:
1、扎实推进政采云平台
在2018年1月1日起全面上线政采云平台的基础上,我科室不断优化政采云平台操作、服务流程,切实提高采购单位的满意度和流通效率。至2018年6月21日,黄岩区共完成网上超市订单543笔、交易额506.234万元,协议供货合同478笔、交易额484.019万元,在线询价合同58笔、交易额495.859万元,反向竞价合同1笔、交易额11.21万元,已完成的项目采购合同38笔,交易额3394.35万元。目前我区政采云平台内共有行事单位290家,本年度已开展交易单位达139家,交易金额达4892万元,其中协议供货在平台上的使用率达47.74%、在线询价占11.15%、反向竞价占0.35%、网上超市占37.98%、项目采购占8.36%,政府采购金额稳步增长,采购方式使用规范多样,采购信息进一步公开透明。
2、政采云电子化全流程即办制度。目前我们使用财政预算、采监科双管齐下的审批模式,预算局在3个工作日内于政采云系统中完成采购计划审批,采购监管科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计划审核发放。但在政采云实际操作中,财政局两科室均做到当日即办即结。2017年9月14日,我区试运行“政采云”平台,仅用1小时就完成了区公安分局在政采云平台上的协议供货业务。目前,我区政府采购已正式告别纸质审批,全面迈入了“互联网+政府采购”的新时代。
3、政采云平台提升效率数据。截至2018年6月,我区政采云平台入驻采购单位290家,本地供应商174家,网超资格引用生效191条。根据政采云平台数据显示,网上超市、协议供货、在线询价、项目采购资金节支率分别为13.2%、8.9%、7.5%、13.5%。原来在线下采购的时候,从计划成型到审核支付验收,最短都要一周甚至十天,转为网上超市采购后,最快一天就能完成。根据后台数据显示,网上超市操作流程点击次数从试运行时期的29次缩减为最短8次。
4、结合“妈妈式服务”做好采购和监管全流程指导。针对各采购单位容易混淆的采购类型,采监科将采购分为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两大项,“妈妈式”细致规定了政府采购类目中的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三类适用的不同的采购流程。根据政采云公司发布的每周动态梳理政采云平台采购计划应用中会遇到的具体问题,明确区划服务专员、区划财政负责各采购单位提出的不同问题的求助渠道分工,以最佳的配合完成对各采购单位的服务工作。将290家已开通政采云平台范围内的采购单位统一入群管理,以“妈妈式”的24小时在线通知、在线回复、在线服务的形式,为全区各采购单位第一时间做好咨询指导服务。
三、加强程序规范,科学合理设置相关容错界定
为加强“无预算不采购”的执行力度和进一步提升各单位采购效率、精减审批程序,建议对区级机关各部门未纳入预算资金安排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区级财政部门不再审批,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乡镇(街道)因未设置同级财政采购监管机构,建议由乡镇(街道)自行实施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黄岩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陶梁怡)
【责任编辑:曹家楣】